转发教务处通知:
(一)考核范围和场次
1.考核范围
在籍学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不合格(不含通识选修课)和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课程。考核作弊(违纪)、取消考核资格、无故缺考(旷考)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不允许补考。实践性教学环节(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不合格及其它由开课单位认定不能参与补考的课程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
2.考核场次
场次安排建议:
上午:08:00-10:00 10:10-12:10 下午:14:30-16:30 16:40-18:40
晚上:19:30-21:30
(二)考核安排
1.开课单位核对补(缓)考课程及学生名单(8月26日-8月27日),如无需安排或学生名单有问题的,请及时联系教务科进行数据调整。
路径:【考务管理】—【考试报名管理】—【考试报名数据管理】
如需查实每门课程的学生考核情况,路径:【成绩管理】—【成绩分析】—【成绩统计】—【及格、不及格名单按课程统计】左侧点选相应课程,右侧出现学生名单。特别关注“未通过原因”的标注是否正确。核对时间截止,将默认所有数据正确,请务必认真核实!
2.学生网上补(缓)考报名(8月28日-8月31日):请告知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报名的没有考核资格。因补考合格成绩按60分计(缓考同正考),故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补考:如参加补考,学生须登录网上教务学生端进行课程考核报名,在报名界面上点选“报考”;如不参加补考,则不做任何操作。如考核课程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开课单位。
路径1:网上教务学生端—【考务管理】—【考试报名】
路径2:网上教务学生端—首页【我的待办任务】—【补考报名】
3.开课单位确认报考学生名单(9月2日前)
路径:【考务管理】—【考试报名管理】—【考试报名数据确认管理】
可按开课单位或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核实,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科进行调整;如无问题,左侧点选开课单位,右侧界面点击右键-【操作】-【生成Excel表格-带格式】可下载补(缓)考报名确认名单。补(缓)考学生名单以系统数据为准。
4.补(缓)考安排(9月5日-9月14日)
部分公共课及跨学院班级较多的考试课程拟安排在9月7日-8日,教务处协调相关开课单位安排时间、地点,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共同安排监考教师,学生补缓考日程可在网上教务查询;其余课程安排在其他时段,时间、地点由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协商确定,监考教师由开课单位选派,补(缓)考通知单自行决定是否制作,但务必要做好学生考试安排的告知。
各开课单位将补(缓)考日程安排电子版命名为“二级学院代码+二级学院简称+补(缓)考安排表”于9月6日前发送至bzxyxjw@163.com。
(三)命题安排
1.命题
使用期末考核剩余的一套试题作为补(缓)考试题。
2.印刷试题提交
各开课单位根据补(缓)考相关安排、数据,认真填写试卷付印袋、封装试题,9月2日前将封装好的试题、试卷交接表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试题领取和发放
试题印刷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将在“教学信息联络员群”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领取试题后必须在试题袋上标注考核科目、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考核人数等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按照补(缓)考相关要求发放试题。请一定注意,在试题领取和发放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试题保存和保密工作。
(四)成绩录入及归档
9月18日前完成成绩网上录入,试卷归档等要求同期末考核。
补考成绩>=60,录入60;60>补考成绩>0,录入卷面成绩;补考成绩=0,根据补缓考实考情况选择原因;
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构成折算后仅录入总评成绩,期末成绩不达标总评成绩不合格的直接录入卷面成绩,除作弊、旷考外,不要选择其他原因。
(五)其它
1.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有关教师和学生,并严格按照期末考核的标准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要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诚信应试,杜绝替考等恶性违规行为的发生。
2.考场监考教师的配备同期末考试(考生不超过30人,配2名监考教师;超过30人,原则上按15人增加1名监考教师的标准加配监考人员,不足15人的按15人计),一般不安排原任课教师监考。开课单位需为监考教师准备相关考务材料,且告知监考教师于考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相关监考准备工作。
3.学生须带好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补(缓)考。考前监考教师要做好学生信息核对工作。
4.如有违规违纪,开课单位需在考试结束后30分钟内将学生信息汇总表、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在考试结束24小时内将《山东航空学院学生考核违规行为认定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