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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孙强强
发布时间:2024-08-26
浏览次数:1504

转发教务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2〕19 号)《山东航空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山航院政发〔2024〕3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引导青年教师加强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使优秀青年教师尽快脱颖而出,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举办2024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2024年度担任全日制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近3年新进教师不受年龄、教师资格证限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言行雅正,学术规范,为人师表,师德良好。

各二级学院符合以上条件的青年教师以及2021年(含2021年)以来新进的教师岗位人员,包括科研机构、教辅单位、职能部门等2024年在各二级学院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岗位人员,均须参加所属二级学院的学院初赛。

(二)竞赛程序

1.启动阶段(8月26日-30日)

(1)学校发布《关于举办2024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明确比赛时间、参赛范围等事项。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委小组,制定本单位初赛实施方案,重点梳理应参赛教师名单,确定各位参赛教师随堂比赛(本学期有课)或集中比赛(本学期无课或初赛时间段无课)时间。

(3)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实际择机组织本单位的优质课观摩活动,由本单位优秀教师或往届教师教学大赛获奖教师主讲,并做好专家点评,要求本单位及担任本单位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参加活动。请9月30日前完成二级学院优质课观摩活动。

8月30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初赛实施方案、参赛教师安排表、评委小组名单及优质观摩课活动安排发送至邮箱jxddpgk@126.com。

2.学院初赛阶段(9月2日-10月11日)

(1)各二级学院在此阶段全面组织本单位的教学比赛初赛,须确保参赛范围内的本单位和在本单位承担课程的其他单位教师岗位人员均参与初赛(本年度无课堂教学安排或本学期不在校的教师除外)

(2)符合参赛条件且本学期第2周-第8周有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需按课程表确定随堂参赛时间,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安排;其他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需选定一门参赛课程,由二级学院确定统一集中比赛时间。

(3)各二级学院可邀请校督导组专家参加评价活动,对参赛选手进行打分,对得分情况进行上报,评价材料学院存档备查。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初赛安排表,邀请部分校督导组专家随机进行抽查。

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单位参加初赛人数10%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本单位推荐学校决赛的人选,不足10人的可推荐1人。10月11日下午17:00前各二级学院将初赛得分表(附件3)、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附件4,电子版同时发至jxddpgk@126.com)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3.学校决赛阶段

(1)在学院初赛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决赛;决赛方案,另行下发。

(2)10月份,将组织学校层面优质课观摩学习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4.公示阶段(10月下旬)

学校对决赛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奖励办法

文科、理工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约为参加决赛人数的10%,二等奖约为25%,三等奖约为45%,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学校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四)约束机制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决赛资格:

1.在2023-2024学年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在竞赛过程中影响正常教学工作者。

2.学院初赛未组织、未公开或组织不充分,导致初赛参赛范围内人员无故大面积(达到三分之一)未参加初赛比赛的二级学院;

3.连续两次参赛者,如获得奖励等级不高于上次奖励等级,不计名次、不予授奖。

(五)其他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此次教学竞赛活动,做好对青年教师和新进教师教学的指导工作;及时分析、汇总每位参赛选手的授课情况,以恰当的方式予以反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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