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滨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滨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布局
聚焦滨州市“十强”产业领域或优势支持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优先培育具备冲击省技术创新中心潜力的建设方向,优先支持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高质量打造区域技术创新高地。已布局市技术创新中心领域方向的,原则上不再批建新的市技术创新中心(现批建市技术创新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必须满足《滨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滨科字〔2021〕63号)(附件2)相关条件要求。应在共性关键技术或核心“卡脖子”技术领域具有显著优势。运营管理主体原则上应为独立法人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相关企业密切协同、深度融合。
三、推荐方式
请预申报单位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3),并填写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4)。
四、其他事项
技术创新中心命名要体现细分技术领域或方向,突出产业特色,命名应尽量详尽,格式统一为“XX行业滨州市技术创新中心”,不建议使用产品名称、工程或项目名称、应用系统等命名。
请申报单位于9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401办公室。
纸质材料包括:胶装成册的申报书一式2份(书脊处注明牵头单位、拟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名称、领域),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各1份。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吴春红
联系电话:3186320(87320)
附件:见滨州学院科研处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