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关于进行年度团籍注册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3-27
浏览次数:602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新机制的关键环节。按期进行年度团籍注册,一方面可以使团组织比较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团员一年来参加团的活动、履行团员义务的情况,并接受团员对团的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团员参加团籍注册,可以增加组织观念、强化团员意识,从而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因此,年度团籍注册,对于密切团员和团组织之间的联系,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健全和逐步完善团员管理机制,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现就共青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总支为单位进行。
二、年度团籍注册要结合下列内容进行。
(一)工作总结。团支部要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认真总结,并向全体团员进行汇报。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做出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二)团员评议。每个团员要写出书面总结,提出团籍注册申请,并在支部或团小组范围内进行交流,通过团员之间广泛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完善制度。要利用这个机会,检查团的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诸如“三会一课”制度、团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团费收缴制度、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等等,保证团的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四)调整机制、吐故纳新。要认真清理并妥善解决工作遗留问题,做好优秀青年纳新、团员超龄离团、支委会换届改选、团员证的颁发、补发等工作。要进一步调整理顺团的工作关系,优化工作环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最佳工作状态。
三、根据团员的各种不同情况,年度团籍注册可分别按下列情况办理。
(一)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总支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同时履行登记手续。
(二)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应予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团总支收回,待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再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三)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不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四)对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外出未归的团员,可将其团籍注册时间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注册手续,有关团组织应予及时提醒。对于个别组织观念淡漠、经教育仍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应注销其团员证,按自行脱团处理。
四、年度团籍注册是一项十分重要、细致的工作。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保证工作质量。
五、年度团籍注册时间为每年十月下旬。
六、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结束后,各团总支要根据注册情况,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团员登记表》,上报校团委。
七、本实施意见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山东航空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0 电话:0543-31900
山东航空学院公众号
信息工程学院公众号